《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规范 医疗机构》标准实施
更新时间:2017-10-08 00:00:00 作者:研究院 访问:5468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T 1992-2017《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规范 医疗机构》已于107日实施。

本标准是由黑龙江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和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联合制定的。标准共分基本要求、服务类别和项目、服务程序、服务要求等9章。其中,“基本要求”分别对医疗服务,服务人员,环境、标志、安全等三方面提出要求;“服务类别和项目”则从疾病治疗、护理、康复等六大类服务指出具体的服务内容。标准的要求具体,可操作性强,对提供养老服务或向医养结合转型的医疗机构有极大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本标准是黑龙江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优质服务经验的提炼和推广,也是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落实省局 “走百家园区、进千户企业、送质监服务”和总局的“质量技术服务中小企业”的结果 
 
   本标准的实施,将使我省有了评定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判据,并为消费者选择质价相符的机构,获得满意称心的服务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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